2005年7月11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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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环工商公安联手查处不正当竞争案
串通投标者偷鸡不成反蚀米
  本报讯 历经半年多的艰难调查取证和告知、听证程序,玉环县工商局近日对王某等23名串通投标的当事人作出给予每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  王某等23人系玉环县楚门菜市场经营户。去年,该市场鲜活水产品摊位租赁到期,将进行重新招标。王某等人事先互相串通,于2004年12月19日和20日晚上分别聚集在沈某家门口和蒋某家中进行商议。23名当事人达成协议:这次投标相互间不要竞标,各人均以略高于标底价3900元的标价参投;各人都挑选回自己原来的摊位,投标价高的人不得挑选别人原来的摊位。为防止投标价高的人先挑选别人的摊位,这23人均拿出1万元作为保证金,如有人不按约定挑选了别人的摊位,则这1万元将被没收,补偿给原摊位被挑的经营户,如没人违约,1万元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返还。
  2004年12月21日,23名当事人每人拿出1万元交给孙某,然后以徐某的名义统一存入楚门信用社菜市场储蓄所。
  12月22日下午,在楚门菜市场摊位正式招投标时,23名当事人均以略高于标低价3900元的价格参投,并挑选回了各自原来的摊位。由于23人的串通投标行为,这次市场招投标摊位费收入比去年减少40多万元,降低了近50%。
  这种异常的现象引起市场管理人员的警觉,市场主办方立即向玉环县工商局举报。接案后,玉环县工商局召集精干人员组成专案组,展开了艰难的调查。12月25日,专案组获知23位当事人交存23万元保证金这一重要线索,马上联同玉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,调取了信用社23万元保证金存入时的现场监控录像,并由此打开缺口,冻结了以徐某名义开设的该账户。经深入细致调查,最后认定23位当事人互相串通压低投标价的事实。
  案件查办过程中,其中10位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。但在办案人员摆出的大量事实和翔实证据面前,最后要求听证的6位当事人又感翻案无望,放弃了听证权利。(倪恩良)